历史上的雍正正是在今年(公元1691年),奉父命与内大臣费扬古嫡女乌拉那拉氏成的婚。此时他年仅十三岁,而乌拉那拉氏的年龄也不过是比雍正大了几个月而已。这么小的年纪就要结婚。两个人都还是孩子,却要组建家庭,生儿育女。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何等的不可思议,可是在清朝却实属正常,虽然不合理,可这时代的人,无论满汉,还是其他少数民族大多如此。

从顺治时开始就规定,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因此,除个别情况外,绝大多数的满人都是在十六岁以前成婚的。

不过,淑云那套早婚早育,会导致新生儿早夭概率增加的理论被康熙采信并逐渐验证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

虽然一些宗室和朝臣们以祖制为由,跳出来大加反对。可奈何他们的夫人大多都是赞成的。都说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没有哪个当娘的不心疼自己闺女的。婆家再好,也终究不如在自己父母身边来得自在,轻松。都是从做人媳妇时代过来的,那种感受她们深有体会,自然不愿意把那种生活过早的加诸在自己女儿的身上。

女人不比那些爷们,没事就爱冠冕堂皇的把什么大义挂在嘴边。这时代的女人,一生都在围着丈夫。儿女转,做一切事都是以丈夫和儿女好为前提。现在能让女儿有正大光明的理由在身边多留几年。享享清福,她们又怎么能不愿意。即使被丈夫埋怨。可为了孩子,人脑袋打成狗脑袋也是要争一争的。

况且在她们看来,皇上的话也没错。好多人家的女儿不正是早早的就结婚,而后下的孩子不少都夭折了吗。甚至有些人家的女儿还难产而死,或是就此坏了身子,落下这样那样的病根,没过上几年也就没了,活着的也不见得好过到哪里去。原来还不知道原因,见大家都这样。也就不以为意了,她们年轻时不也都是这么过来的吗?可现在,再仔细这么一琢磨,再拿自己对比一下,可不就像皇上说的那样吗——年纪小的时候生孩子多艰难啊,孩子也不好养活,等到大一大再生时就容易了很多,孩子也健康的多。原本还以为是生多了,有经验以后就容易了呢。现在看来也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有了对比。又有亲身体验放在那。性命攸关,该怎么选择这帮夫人们心里也就都有了谱。

再说,就是那些表示反对的爷们们也不是不心疼自家孩子,都是当爹的人。也是眼瞅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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