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能认人,尤其是好鹰,像这类婆罗白头鹰,但是你如果想要鹰像狗一样忠诚温顺,没戏,鹰是桀骜神俊的灵物,要像狗,就不是鹰,是鸟了。”

这是奥古斯丁对约克和尼禄的讲述,这两个家伙回到脉代奥拉后所有空闲时间就全放在各自的婆罗白头雏鹰身上,这段话其实不是奥古斯丁原创,是前世长白山一位老猎人私下聊天时的感慨,在真正驯养金雕后,奥古斯丁算是切身体会这一点,此时看着约克和尼禄按照他所教的法子“捞水”,看到约克听到他的话后似乎有点泄气,笑道:“不过鹰只要是从小养的,肯定亲近主人,普通的鹰种一旦喜欢黏人,会变得太软,基本上不会做什么,例如捕猎,因为它们不会自净,不会跟同类交流,但婆罗白头鹰之所以被帝国和白蔷薇王朝的广大贵族看中,就是这类羽禽既有一般雄奇鹰隼的桀骜不驯,也有它们不具备的亲人,当然前提是像你们这样从窝里掏出来,会独自飞翔的稍大婆罗白头鹰不管如何饲养都不会亲人,你们运气不错。不过人和鹰,说到底,还是降伏和征服的关系,没有别的,以后等你们带着它们出去捕猎就知道这门活儿不简单。”

尼禄的手满是老茧,这不是抄写经书抄出来的,而是按照奥古斯丁的法子给雏鹰喂水喂出来的,这个法子被奥古斯丁称作“捞水”,就算是精通玩鹰的庞培少爷也没听说过这个养鹰的方式,奇怪问道:“奥古斯丁,帝都养鹰好像都是肉蘸水或者鹅毛笔沾水喂养鹰隼,其它地方好像也差不多。可就是没听说你这个捞水。你该不会是特意让我和约克吃点苦头吧?”

约克就刚被鹰喙啄出一条血痕,强忍疼痛的他一听到尼禄的疑惑,立即瞪向奥古斯丁,后者略带着幸灾乐祸地神情理直气壮解释道:“你们可别小瞧了这个捞水,这种法子养出来地鹰肯定比尼禄所说的那些方法更神勇亲人。不吃点苦,就想熬出一只出类拔萃的猎鹰?尼禄,这就像老贵族不花几袋子凯撒金币就想爬上澳梅科城某朵白蔷薇的天鹅绒大床一样,做梦。”

尼禄和约克养鹰都是门外汉,听到这个解释也就不再多话,约克有点担忧道:“奥古斯丁,很快就要冬天了。这两只鹰到时候怎么办?”

奥古斯丁笑道:“没事。这鹰是热物,不怕冷,别说塔梅廊城,就算是卡妙帝国,这种婆罗白头鹰稍微有点膘的都可以直接扔在外边养。等这两只小家伙羽毛丰满了,能打猎了,有机会跟塔梅廊贵族们那些鹰隼比较一下,你们就知道这捞水养出来地婆罗白头鹰绝对要比不捞水的要打猎的远。”几位捧着经书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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