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三岁离开老家,十六岁第一次做男主角,拍过好多戏。到了今日,我只能说全部都是为了生活。但是估都估不到,浮浮沉沉这么多年,最后还是要回来这里。好多人说电影世界好荒谬,原来人生比电影荒谬得多。”

“冬叔必须成为不化骨。而最后阻止不化骨,拯救所有人的英雄是我,这场戏的主角也只有一个。所以,我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它!”

钱小豪近乎癫狂的朝着凌云等人咆哮,与此同时,僵尸嘶吼着,从他身后的黑暗处一跃而起,朝着众人所在的位置扑了过来。

紧接着,钱小豪和陈友的身影再度消失了。

“小心!”

苏离喊话的同时,李新健的瞳孔中骤然爆发出一抹绚烂的金光。

他双腿猛地发力向前冲刺,在半空中闪电般的踢出一脚,径直蹬在了僵尸的胸口。只听一声闷响,僵尸那高大的黑色身躯直直的飞了出去,猛地撞在了墙壁上。

僵尸身后的水泥墙面出现了道道裂纹,簌簌石灰夹杂着碎石掉落。若是寻常人被这一脚踢中,怕是脊椎早已断裂;但僵尸皮肉坚硬,刚才的打击对它而言并不算什么。

只不过它还没来得及再次发动袭击,两根水泥钢筋夹杂着劲风,“嗖嗖”飞了过来,直接贯穿了僵尸的腹部,将它钉在了墙上。

李新健喘着粗气,眼中布满血丝,浑身上下所散发出的杀气与他先前的模样判若两人。

这一次,他激活了沙漠飞蝗天赋。

这种虫类在特定的情况下,大脑会分泌一种名为“5-羟色胺”的信息素。而在这个状态下,蝗虫会因此性格大变,变得非常的狂暴。借助这一天赋,可以令使用者在短期内极大提升自身战力,这也是李新健的杀手锏。

“还没结束!”就在这时,赵思诚忽然发现那僵尸嘶吼着,双手攥着体内的钢筋,试图将它们拔出。

“往宵夜摊方向跑!”

凌云想到了对策,在他的号召下,众人飞快地朝着巷子狂奔。而凌云跟赵思诚在李新健的掩护下,从包里取出了自制的燃烧瓶,砸向了身后追击的僵尸。

经历了之前求生之路的副本和平日的作战训练,二人投掷的精准度自然不必多说。

很快,火焰伴随着酒精遍布僵尸的身体,火光照亮了漆黑的巷子,伴随着令人胆寒的嘶吼,空气中顿时弥漫着一股腐肉灼烧的焦臭味。

尽管燃烧瓶并不能对僵尸造成致命性伤害,但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令那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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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自己养成了主角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大米小说移动版只为原作者莫道梦魂遥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莫道梦魂遥并收藏我把自己养成了主角最新章节第三十四章 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