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一声重响,岑今的膝盖不受控制的重砸落地,地面荡起一层白色粉尘,剧痛延迟了一秒才传至大脑,掌心撑着地面才不至于让上身因巨大冲力而狼狈倒地。

岑今挺直脊梁,膝盖处像灌入百万斤压力,沉重得没法直立起来,他硬是抬起左腿,踩着地面站起来,露出血肉模糊的膝盖。

不过他毫不在意,抬眼看向柱廊之上的撒母耳,撩起颊边的头发拨到耳朵后,颇有闲心地问:“我死过?”

撒母耳愣了下,随即笑开:“我忘了你没有记忆……准确点来说,你们都没有记忆。说实话我很好奇,你怎么还能再出现?就算出现,也应该默默无闻,像你前二十年晦暗的人生一样才对,无论做出什么成绩都会被理所应当地忽略,这才是你的命运。”

岑今前二十年的人生的确很晦暗,他经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流浪,不记年岁,无人施舍一眼关注,就像漫画里灰色身影没有面孔的路人甲。

直到他被盲婆收养,结束住在垃圾堆里的生活,住在花巷里四五年,直到八.九岁的时候才被隔壁屋的杜莉记住,然后是上下楼的邻居,最后是整栋楼都知道花巷里有一个盲婆收养了一个普通得记不住脸的男孩。

从小学到大学,就算学习成绩很好,经常上台领奖学金、读报告,甚至是举报传.销组织得到警方表扬、屡次救助他人而被报道,可人们还是转头就忘,拍好的照片、写好的新闻报道永远没有发出来的机会。

换作任何一个人拥有这样的履历,早就光环加身,人生赢家,然而老师同学永远疑惑‘岑今’是谁,网络媒体、本地新闻包括警察局档案都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资料,永远需要不厌其烦地重新办理个人档案。

所以他明明有更好选择,却还是入读本地大学,明明是能为校争光的优秀学生,被冤枉时,没有人查证,不闻不问就开除他。

他染了一头刺目耀眼的黄发,终于被人记住脸,却也没能被记住名字。

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刻意地抹除他存在的痕迹,要他永远孤独地活下去,哪怕行走于人群中,无论他多浮夸如小丑,或多耀眼如救世的主角,都不会有人投来奢侈的一眼。岑今高中有一段时间很喜欢在废品站里淘宝,有时候会淘到成捆成捆的漫画,因为情节有趣所以迅速沉迷,在他阅读大量冒险奇幻漫画后终于得出一个结论:主人公无论如何都会成为舞台中心最耀眼的星星,路人甲永远没有完整的衣服、五官和名字,被忽略就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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