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睿潇洒快活地过完一世,穿到新世界时,所有的感情记忆已经全部抽离。

最好的感情淡化服务,保证了他每一世都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任务。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正坐在电脑前,电脑屏幕上是一个站的界面。

系统已经扫描过周围,说道:【睿哥,房子里没有别人,就你一个,你可以放心地融合记忆了。】

陶睿闻言放松地活动了一下肩膀,不知道是不是坐久了,肩颈和腰背又酸又疼。

他往旁边扫了一眼,啤酒罐、饭盒、瓜皮、脏衣服,乱七八糟地扔了一地,这书房简直像垃圾堆。

他走出去看了眼客厅、又看了眼卧室,得,没一个干净地方,原主未免也太邋遢了点。

他把沙发上所有东西扔到地上,清理了个地方,躺在上面摘掉了眼镜。

原主大概近视二百度,突然摘了眼镜,眼前就有点模糊,这让视力极好的陶睿有些不习惯,闭上眼边休息边融合记忆。

原主陶睿是个网络小说作家,早期大火过,算出过名,看文看得久的对他都有印象,但现在的新读者没多少知道他的了,算是网文圈的“远古大神”。

这是因为在网文刚兴起的时候,对内容要求还不高,什么玛丽苏、脑残穿越、种马文,全都火过。那时候只要剧情有点意思,主角从头爽到尾,就算角色智商不在线也能火。

原主写的就是一篇吊丝重生得到金手指,变得有权有势收了十二位美女的故事。

因为他是最早一批写重生文的,又是靠金手指不停打脸攀升的爽文,当时一发表就非常火爆。

据后来的人分析,是因为这种文贴近生活,主角贪便宜、好色、要面子、爱出风头,显得特别真实。而主角靠金手指掌控自己的人生,就好像读者都跟着爽了一遍一样。

当时还没有套路文,所以原主恰好踩在点子上了,直接红了,还带动了一种套路。

所以原主写得很长,大概是因为他自己就整天幻想着不劳而获、美女环绕,写出来的内容特别生动。

文里有青梅、校花、女警、黑帮大小姐、女总裁等等,各种不同风情的美女,因为不同的事件被主角所救,芳心大动,最后甘愿和平共处,一起做主角的女人,甚至还有大被同眠这样的剧情。

当时网文管得不严,这样的剧情都能写,原主写了八百万字的长文,在销售金榜前十待了将近一年,还卖了版权出了书,在书店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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