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章于各地设立卫所,同时颁行《垛集令》,垛集成为卫军的主要征募方式。

按《垛集令》的规定,民三户为一单位,其中一户称正户出军丁,也就是正军,其余为贴户。

正军如果亡故,便从贴户之中补全。

所谓“勾军”是明代补充军伍的制度。

明朝前中期实行卫所军制,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随军屯戍。

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

勾军一般来说是兵部武库司主其事,如有勾取,卫所开报,核实乡贯居止,内府给批,发给军单,付都司卫所执行。

只是在卫所制崩坏的情况之下,勾军的范围也不断的扩大。

很多时候在难以处理失地流民时也会将其编为军户,补充到各地的卫所。

一来解决了流民的问题,二来又让缺人的卫所得到了人力的补充。

关启林是个聪明人,他选择了合作,勾军的事情他应了下来。

沔县千户所的兵额按照规定来说,要有一千一百二十人名正军。

正军是在行伍之中的军人,余丁或称军余为正军的子弟,他们不属于编制之内,但是也需要同正军一起到驻地服役,为正军做后勤保障,同时作为正军的替补。

正军战死或者是因为意外亡故,他们便可以顶替其名额。

一处千户所,一般来说都有四五千余人。

因为正军自然不是孤身一人,都是携家带口。

沔县千户所逃军严重,军田不断被侵占,日益衰落。

关启林将大概的情况也给陈望说了清楚。

如今沔县千户所之中只剩下了两千余人,五百多名军兵都是东拼西凑而来。

现在守城的两百多名军兵,其中有半数都是花钱找来的青皮,甚至还有补上来的余丁和老人。

两百多人不仅要守沔县,还要守沔县千户所。

明时卫所一般都不设在县城里面,而是另设一处。

一处千户所下面有十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按标准都有一百一十二名正军。

每个百户所下辖两个总旗,每个总旗约五十五名正军。

每个总旗之下设五个小旗,每一个小旗设立一处军屯营、

小旗为军屯的最基本单位,内地很多现在的小旗营现在多演变为了村落。

流民共有三千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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