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5分的时候,袁顺在家门前路口下的车。我就开着车回到了我的家。而且一路上我根本没有停车。回到家后,我也再没有出门。我在家喝了有半瓶的威士忌酒便很快睡觉去了。”

包宝木曾反复强调。

但是,说来说去这只是他一个人的说法,再没有第二个人为他证明。

包宝木的“不在现场证明”无法成立,因此,仅在这一点上他就不能被警方排除在外。

而且,他还有杀害袁顺的动机。有动机,又没有“不在现场证明”,这是他明显的不利因素。因此,表面上他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人,但在刑侦支队里,他已被列为重要的嫌疑犯了。

11月20日,包宝木又被要求到刑侦支队,要向他了解一些情况。但是,他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到场。

包宝木一直没有去刑侦支队。

没有办法,刑侦支队只好求助于南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第一内科李根川教授出面做工作。

李根川对包宝木说,如果不配合警方工作,院方也不好为他说话。

包宝木不能不买李根川教授的账。于是,他答应在11月25日到搜查总部接受询问。

11月24日晚上——

8点多钟,包宝本曾在车站前的美味鱼店出现过一次。这是他一个月必去两次的店。他很喜欢这家店的鱼,因此也是这个店的常客了。

在那儿,包宝木要了威士忌酒,一边喝酒,一边品着鱼。他大约喝了有15杯之多。由于平时他常来,酒量也不小,因此店员也没有在意。

但是,包宝木出了美味鱼店后,便又到了附近的一家速食店。他在那儿又喝了至少15杯的威士忌酒,11点30分左右,他才离开了那家店。

随后,包宝木就干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当时他的车停在车站前向西500米的一个停车场上。

他来到这个停车场,钻进了自己的车里。此时,他已喝了30多杯威士忌酒,相当于一大瓶法国的烈性葡萄酒了。他醉醺醺地发动了汽车。当然,这完全可以说是自杀行为了。

11月24日夜里11点55分,包宝木驾驶的国产车在8号环形线上以每小时130公里的速度行驶着,结果与一辆大型卡车相撞。

包宝木的汽车严重损坏,他本人也当即死亡。

据法医和交通部门的鉴定,他根本没有踩刹车。用目击者的话说,他是冲向逆行线上的那辆大型卡车的,而且并不躲闪,笔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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