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举吴中兵。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史记·项羽本纪》
秦末之时,在西楚霸王项籍的英勇善战之下,江东子弟的勇烈之名,也随之为世人所知。吴中,春秋时期吴国的都城,秦时为会稽郡郡治,大汉时归入吴郡。
而孙坚,曾被封为乌程侯(吴郡乌程县)。
是故,孙策攻入江东后,亦能得到吴郡之地的子弟兵拥护。后因与周瑜善,同分率领之,军中之人悍勇无比,精锐异常。
周瑜麾下的四千私兵,核心皆为吴中子弟。所以他面对这战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倒是有信心抵御得住。
两军夺锋,短兵相接,唯勇耳!
当即之下,让程普引本部兵马回援孙权的后军,自己则是拔剑督战在前,激励起江东子弟的死不旋踵。
“死君恩者,当今朝!”
一声厉呼,美周郎脸上的儒雅,皆化成了狰狞。直指着剑锋步步向前,迎接着蛮王沙摩柯率领的五溪蛮而去。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他仍然是那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无双统帅!
在曹军与五溪蛮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分一千兵卒去抵御曹军,自己则是带着三千人不退反进,冲向蛮王沙摩柯。
以卓越的战术眼光,做出了当下最正确的选择,瞬间就抓住了此刻战场的契机。
曹军,历经数十年的征伐岁月洗礼,军纪、军阵配合等都堪称虎狼之师。又兼衣甲军械统一配置,甚为精良。
他若是以重兵去攻打,短时间之内,是不可能分出胜负的。
因此,他若是想让战局出现逆转之机,只有率重兵去打五溪蛮!
彼蛮夷者,勇则勇矣,然而不习军阵之法,皆以丛林狩猎之法厮杀。只凭着一股血勇之气各自为战,在战场上是很难取胜的。
军阵存在的用处,是有袍泽帮忙抵御,有袍泽合力杀敌。彼此依托,将数十人拧成一个人,就如同将无根手指收拢握成拳头。
五溪蛮,人人悍不畏死,摧锋可当前部,不可久持!
一旦抵御过开头几波的猛烈攻击,将战局变成你中有我的胶着,就会暴露出不能协同作战的弱点来。
进而,任人宰割!
如果击溃了五溪蛮,就能直逼到曹军统帅狡狐所在地,仅有五百兵卒护卫的陈恒,和中军大旗。
区区五百兵卒而已!
周瑜自信,以自己麾下兵卒的精锐,只需一刻钟便可长驱直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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